生活在草原上牧民,主要居住在蒙古包,但是家庭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蒙古包;家庭,是人类自形成起就产生的一种最普遍的社会现象。男女赖此而结合,后代赖此而延续,亲属赖此而确立,分工赖此而产生,社会组织赖此而莫定基础。默多克曾说:“家庭是一种社会集团,以共同的住处、经济合作和繁殖后代为其特征。它包括了不同性别的成年人——其中至少有一对可以发生由社会认可的性关系,以及这一对男女亲生或收继的儿女。”不同的时代、不同民族家庭的形成是各不相同的。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审视,牧人家庭具备自己的特征。

内蒙古牧区的每个家庭,都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,畜牧生产的根本目的是增加牧畜,而家畜增多,就要扩大牧场,对牲畜分群照管,因此,住在一个蒙古包里。年长的儿子必须另立育帐。每个家庭都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牧民住房的称呼,包满语即“家”、“屋”之意,蒙语叫“蒙高勒格勒”。在蒙语中“包”和“家”是同义语。
蒙古族的家庭,一般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.儿子成家后,在父母的蒙古包旁另建新包,共同过游牧生活。兄弟都是结婚后分家另居。另有一种家庭有三代人,上至祖父,下至孙子,但家庭中权利在父亲即户主手里,辈分高者只为家长。从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看,蒙古族的家庭大多是由核心家庭组成的。当然,也有多偶婚家庭的存在,贵族之家就存在这种现象。正如美国人类学家罗维所指出的:“不论婚姻关系是长期的或是临时的;不论婚姻形式是一夫多妻、一妻多夫或简单的同居;不论家庭成员的复杂情况如何;有一个现象是普遍突出地存在的,那就是丈夫、妻子及其未成年的子女组成的团体,总是能与家庭其他的成员区别开来。”性的功能、经济的功能、繁殖后代的功能及教育后代的功能正是在核心家庭中进行的。